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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两会”代表委员热议分享经济 市场规模已近2万亿

    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6-3-3 阅读:

          两会预热

          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上述《报告》称,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,主要集中在金融、生活服务、交通出行、生产能力、知识技能、房屋短租等六大领域。

        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人们已经越来越习惯于“分享”。有时候,我们用手机打专车或者顺风车;有时候,我们通过网络将自己暂时不使用的房子短租出去;有时候,我们在论坛上求助或者回答别人的问题;有时候,我们将自己的资金短期出借。

          而这些,都是“分享经济”。2015年被称为“分享经济元年”,如今,分享经济热已经“烧到”全国两会。2016年3月1日,由无界智库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主办的“分享经济——供给侧改革的全民参与”研讨会上,多名全国“两会”代表、委员热议了分享经济,同时谈到了“分享”如何促进供给侧改革。

          “供给侧改革要的就是创新,才能满足日益增长、分层以及实际和未来潜在的需求。”全国政协常委、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说。

          而根据2月28日发布的《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》(下称《报告》),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(其中交易额18100亿元,融资额1460亿元)。未来5-10年,这一市场有望继续快速的成长。

          分享经济快速发展

          “在互联网时代,信息不对称被逐步消除。商品或服务的供需关系在网络的力量下变得十分清晰且透明。于是,精明的商界精英便利用这个机会在一些高频刚需市场动起了脑筋,房屋租赁、交通出行、家政、酒店、餐饮等领域迅速诞生了一众基于分享经济的创新企业。”这是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的一位顾问,对分享经济为何兴起的表述。

         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交通规划研究院院长张国华也表示,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业态既提高了城市人的出行效率,其原因就在于互联网+技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。

          “我近两年基本上既不坐私家车,也不坐单位的车,用的全都是网约车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则在3月1日的研讨会上说。

          无论承认不承认,分享经济在2015年得到爆炸式发展。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上述《报告》称,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,主要集中在金融、生活服务、交通出行、生产能力、知识技能、房屋短租等六大领域。2015年分享经济领域参与提供服务者约5000万人,其中平台型企业员工数约500万人,约占劳动人口总数的5.5%。保守估计,参与分享经济活动总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。

          《报告》指出,分享领域迅速拓展,从在线创意设计、营销策划到餐饮住宿、物流快递、资金借贷、交通出行、生活服务、医疗保健、知识技能、科研实验,从消费到生产,分享经济已经渗透到几乎所有的领域。一些领域在短短数年间就涌现出数百家分享型企业。

          监管:立法?不立法?

          但是,随着分享经济的爆炸性增长,如何监管才能让行业更快、更健康的发展,成了一个大问题。

          《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》中写到,当前许多分享经济新业态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,如股权众筹在我国还处于法律与监管的模糊地带。有些创新实践则面临不合理的制度要求,如从事互联网教育的企业被要求配置线下教学用地,否则不予审批;一些地区要求从事网络出行服务的专车需要具有运营资格,等等。

         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王军认为,分享经济改变了一些行业的行业结构。比如网约车,以往的出租车行业依托出租车企业运营,但网约车业态则是通过一个平台统合司机个体。“监管体系应该重构,以往的监管是许可监管,今后的监管应该把政府和平台结合起来,发展合作治理。”

          “一种创新的业态需要政府治理模式、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的创新,再用原有的管理出租车、管理传统业态的方式不适应这种新业态的发展。”蔡继明则表示。

          据了解,全国“两会”上,民革中央准备提交完善互联网经济法律规制的集体提案,“所谓的法律规制,是包括法律、法规等在内的复杂体系。”民革中央相关负责人介绍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获悉,全国“两会”上,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将和某民主党派一起,就发展分享经济进行大会发言。

          但蔡继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,发展分享经济,没有必要制定一部分享经济促进法。

          “一个新生事物刚刚出现时,不宜过早地出台相关管理条例,可以在大的方向上确定几类原则,让地方去试点。”蔡继明在研讨会上说。

          《报告》也提出,尤其是在分享经济发展初期,多数企业和产业发展仍处在探索创新阶段,政府可以在建立和完善补位性、底线性和保障性的制度和规范等方面多做一些工作,如及时修改已经明显不适用的法律法规,研究制定以用户安全保障为底线的创新准入政策,尽快完善适应新业态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。

    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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